云南省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制度建设工作培训班在昆明举办
为贯彻落实《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建立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制度的实施意见》(云政发〔2018〕52号,以下简称《实施意见》)精神,指导州、县两级残联做好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制度建设工作,9月27日,云南省残联在昆明市举办了“全省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制度建设工作培训班”。
来自全省16个州、市残联分管康复工作的理事会领导、康复科长及省残疾人康复中心、省聋儿康复学校、省残疾人辅助器具资源中心主要负责人及业务负责人46人参加了培训。
省残联康复处谭燕青副处长首先对《实施意见》进行解读;康复处袁园同志对《云南省残疾儿童定点康复机构管理办法》(会签稿)进行讲解;计划财务处艾琪副处长对《云南省残疾儿童康复救助资金结算管理办法》(会签稿)进行讲解。康复处邓强处长就全省贯彻落实《实施意见》作了工作部署。
省残联党组副书记、副理事长黑贵祥到会作了重要讲话,从如何充分认识实施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制度的意义、如何贯彻落实好我省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制度两个方面进行了深刻的剖析,提出了要求。黑副理事长指出:一是要提高政治站位,全面科学把握建立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制度的重大意义;二是要深化想想认识,全面推动残疾人事业纵深发展;三是要聚焦重点难点,全面解决好实施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制度建设过程中遇到的难点和问题;四是要不折不扣、创造性地贯彻落实好我省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制度。黑副理事长最后还提出了几项工作要求:一是各州(市)、县(市、区)尽快出台本地救助制度及配套政策,工作中不拖、不推、不滑;二是要切实为残疾儿童提供最佳、最便捷的服务;三是要做好公众宣传和政策解读工作;四是要进一步细化工作规范和流程;五是要确保社会稳定。
省残联党组副书记、副理事长黑贵祥作重要讲话
康复处邓强处长作工作部署